匿名用户

发表于 2012年06月11日 13:13
楼主
【管理费用的财务问题,求助】

     A公司成立于上个世纪80年代,成立之时,公司章程就规定A公司由经理部门进行管理,并因此向经理部门支付公司年营业收入的6-8%作为其管理费,经理部门的各项费用就从管理费中列支。然而,公司成立时并没有另外成立独立的公司来作为经理部门,而是由资方之外的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来作为管理部门。


     20多年来,公司经营发展顺利,业务规模逐年扩大,根据公司章程提取的管理费也水涨船高。多年下来,经理部门开源节流,倒是积累了不小的一笔管理费。但因为经理部门不是独立法人,无法接收资金,因此多年来积累下来的管理费仍在公司的账上,在财务报表中以权益项下的一个基金项目单列。但这个基金由于传统的原因没有说明具体的受益人(甚至没有指明是经理部门,只是简单的名为“管理基金”)。


     当经理部门考虑将多年积累的管理费结余进行部分分配时,却遇到了极大的问题。经理部门认为根据公司章程,公司支付给经理部门的包干费用,每年结余计入基金。管理基金事实上就是为经理部门接受管理费设立的,财务报表也是这么处理的,因此主张管理基金属于经理部门。但股东认为经理部门是公司聘请的管理人员,公司与管理人员签署聘任合同,没有跟经理部门签署管理合同,同时,经理部门的一些重要制度(比如工作人员的薪酬等)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,因此管理部门并不是独立的机构,虽然有管理费用包干的规定,不能因此认为管理基金属于管理部门。


    双方难以达成一致,这个事只好暂时搁置。


     想借此机会请有类似经验的专家给予指点迷津,解开经理部门的难题。同时,20多年来,经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有变动,在各新老员工之间进行分配才能既体现公平又照顾现有员工的利益?

lfxaxy

发表于 2012年06月11日 22:47
1#
回复:管理费用的财务问题,求助

第一,不同意楼上说的,如果类似盈余公积,那是所有者权益类,那就没有什么争议了,肯定应该属于股东的了。

第二,不过,我还是认为应该属于股东。

理由:

1、该经理部门只是由若干员工组成的一个专门行使管理智能的部门。

2、这个管理部门的费用开支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6%~8%。财务上把这笔计提作为管理基金入账,管理部门只能在这个范围内开支,但并不能说这笔基金就是属于管理部门的。就象备用金,公司给分公司或者其它部门备用金,是让你在这个额度内实报实销,不能说没用完的,分公司或其它部门就可以把剩的钱分了。而且,财务上把该项基金列支于所有者权益项下,也理应归股东所有。

3、经理部门人员毕竟是员工,而不是股东。股东不管在不在职,股份都在那里,分股利的时候是少不了他的,而员工都早已离职了,公司还会追着支付给他们以前没用完的包干费?我估计没有公司会这么干吧?分给现在在职的经理部门员工?那凭什么别人的节约,他们受益?